Summary
- 商標的本質:商標是識別不同商戶貨品或服務的標誌,需具備顯著性才能註冊。公司名稱登記、商業登記與商標註冊是三個完全獨立的機制,登記公司名稱並不等於擁有商標權。
- 不註冊的風險:香港採用「先申請原則」,誰先申請誰擁有優先權。即使品牌已運營多年,沒註冊就可能被第三方搶先申請,反令自己構成侵權,亦影響出口市場拓展。
- 尼斯分類選擇:香港採用45類分類系統,保護範圍只限已申請類別。應根據業務實際範圍選擇,常見錯誤包括科技公司只申請軟件服務卻忘記軟件產品,或餐飲品牌只申請餐飲服務卻忘記食品本身。
- 申請流程與費用:完整流程包括查詢、提交表格T2、審查、三個月異議期,整個過程約需6-8個月。政府規費首類HK$2,000、每個額外類別HK$1,000,委託代理人另加HK$1,500-HK$3,500。申請前必須先查詢以避免衝突,費用一經繳交不予退款。
- 續期與維護:商標有效期10年,可無限期續期。但連續三年未在港實際使用便可被第三方申請撤銷,應保留使用證明。香港商標只在港有效,進入內地需另向CNIPA申請。
你有沒有想過,辛苦建立的品牌名字,某天被別人搶先註冊了商標?
這不是假設,而是每年在香港真實發生的事。品牌名稱、Logo、甚至產品名稱,一旦未有商標保護,任何人都可以搶先申請,你則完全無法阻止。更糟的是,對方一旦成功,你的品牌在法律上反而變成侵權方。
對中小企和初創來說,商標不是奢侈品,而是品牌最基本的護城河。這篇指南會用最直接的語言,帶你從零開始了解香港商標註冊的完整資訊:費用、流程、如何查詢現有商標、以及如何確保商標長期有效等關鍵資訊。
商標註冊是什麼?
商標註冊的定義
商標(Trademark):商標是一個標誌,用以識別不同商戶的貨品或服務,令消費者能夠區分來源。根據香港《商標條例》(第559章),商標可以由文字(包括個人姓名)、符號、設計、字母、數字、圖形、顏色,甚至聲音或氣味所構成,只要能以書寫或繪圖方式表述,就可以申請註冊。
簡單來說,你的公司品牌名稱、產品名稱、Logo 圖案,都可以是商標的對象。不過,能「表述」只是基本門檻,商標還需要具備顯著性,即能讓消費者識別出是你的品牌,而非行業的通用詞彙。例如,以「優質手袋」申請手袋商標,或以「香港時裝」申請服裝商標,均很可能被知識產權署提出反對,因為這類描述性詞彙無法有效區分不同商戶。
三種知識產權符號:®、™、© 的分別
在日常生活中,你經常會見到三種知識產權符號。它們的意義各不同:
- ™(Trademark):代表「非註冊商標」或「商標申請進行中」。任何人均可自行標示,但不具備法定保護效力,隨時有被搶先正式註冊的風險。
- ®(Registered):代表商標已正式在香港知識產權署完成註冊,持有人享有法律保護的專有使用權。未經授權使用即屬侵權,持有人可提出法律追究。
- ©(Copyright):版權標誌,保護的是原創作品(如文字、圖畫、音樂),與商標是不同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。
如果你的品牌還在使用™,說明你的商標保護還未到位。
三種不同的登記機制:商標註冊 ≠ 公司名稱 ≠ 商業登記
在香港,有三種不同的登記機制:公司名稱登記(公司註冊處)、商業登記(稅務局)、以及商標登記(知識產權署)。這三者完全獨立,互不涵蓋。
你在公司註冊處成功登記了公司名稱,並不代表你擁有以該名稱作為商標的任何權利。另一間公司完全可以用相同或近似的名稱,在知識產權署申請商標,並對你提出侵權追究。
底線很簡單:商標保護不會自動產生,必須主動申請。
沒有商標註冊有何後果?
很多企業以為,只要先做生意,品牌就「屬於自己」了。這是最常見的誤解之一。
在香港,商標保護採用「先申請原則」,誰先提交申請、誰就擁有優先權,而非誰先使用。換句話說,就算你的品牌已在市場上運營多年,只要你沒有正式申請商標,競爭對手或任何第三方都可以搶先申請,令你的品牌陷入法律困境。
未有註冊商標,你的品牌面對以下風險:
- 品牌被搶先註冊:第三方申請成功後,你若繼續使用,反而構成侵權。
- 法律訴訟成本高昂:沒有註冊商標,只能依據普通法提出「假冒訴訟」,必須自行證明品牌商譽,舉證困難且費用昂貴。
- 出口市場受阻:進入中國大陸或其他海外市場時,若當地已有人搶先註冊,你的品牌將無法合法使用。
香港商標註冊有哪些類型?認識尼斯分類 45 類
尼斯分類是什麼?
申請商標時,你必須指明商標所保護的貨品或服務類別。香港知識產權署採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(WIPO)訂定的《尼斯國際商品及服務分類》,共有 45 個類別:其中第 1–34 類為貨品,第 35–45 類為服務。根據最新版本(2026年文本,已於 2026年1月1日起應用於香港),分類系統持續更新以配合新興行業需求。
商標保護的範圍,只限於你已申請的類別。若你只申請了第 25 類(服裝),其他人在第 35 類(零售服務)使用相同品牌名稱,未必構成侵權。這就是為何選對類別如此重要。
香港常見行業對應的尼斯分類
以下是香港中小企業最常用的類別參考,方便你快速找到自己的業務所屬範疇:
[Table:1]
我的業務需要申請哪幾個類別?
申請的類別數量,取決於你的業務實際涵蓋的範圍,而非越多越好。
原則是:你在哪些類別的貨品或服務上使用這個商標,就申請哪些類別。申請不相關的類別,不但增加費用,更可能因「無意使用」而導致日後商標被撤銷。
一個常見的錯誤:香港不少科技初創公司只申請第 42 類(軟件服務),卻忘記同時申請第 9 類(電腦軟件產品),結果在販賣實體或下載版軟件時保護出現缺口。另一個常見情況是:餐飲品牌只申請第 43 類(餐飲服務),但忘了第 30 類(食品本身),當品牌推出零售包裝食品時就無法獲得保護。
香港商標註冊查詢:申請前必做的第一步
為什麼查詢是必要的?
很多人直接跳過查詢,提交申請後才發現與已有商標衝突,白白損失申請費。要知道,商標申請費用一經繳交,無論申請成功與否,一般不予退款。
申請前進行商標查詢,可以:
- 確認你的商標是否已被他人申請或註冊
- 降低申請被知識產權署駁回的機會
- 避免在不知情下侵害他人商標權,觸發法律糾紛
知識產權署的官方立場亦明確建議:「在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前,應先進行商標檢索,查明是否有人已註冊或申請註冊有關商標。」
兩種商標註冊查詢方式:免費 vs 官方付費服務
方式一:免費自助網上查詢
你可以使用知識產權署的網上檢索系統(esearch.ipd.gov.hk)免費搜尋商標記錄,查看已申請及已註冊的商標。此外,知識產權署亦提供「商標智快搜」(image-mark-finder.ipd.gov.hk)服務,可以圖像方式搜尋相似商標——對於以 Logo 圖案為主的商標申請者特別有用。
免費查詢的步驟如下:
- 前往 esearch.ipd.gov.hk
- 在搜尋欄輸入你的商標名稱(中文或英文)
- 選擇你擬申請的尼斯類別編號作為篩選條件
- 查看結果清單,留意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名稱
- 點擊個別商標查看詳細狀態(申請中 / 已註冊 / 已失效)
方式二:官方收費查索服務(T1 表格)
如需更高準確度,可向知識產權署遞交表格第 T1 號,申請官方「檢索及初步意見服務」。
[Table:2]
官方查索服務的優勢在於:知識產權署的人員會代為翻查記錄,並提供一份載有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清單,以及初步意見,說明你的申請是否有機會被接受。這對於商標名稱較為特殊、難以自行判斷風險的申請者,是值得考慮的選擇。
看到相似商標怎辦?
自助查詢後,若發現有相似商標,應如何判斷是否構成衝突?知識產權署的評估主要考慮兩個維度:(1)兩個商標的外觀、讀音及含義是否相近;(2)所申請的貨品或服務類別是否相同或相似。若兩者均高度相近,你的申請很可能遭到反對。
遇到這種情況,你有三個選擇:修改商標設計以增加區分度、向知識產權署申請初步意見服務、或諮詢商標代理人的專業意見。
香港商標註冊費用
香港商標註冊的費用分為兩部分:政府官方規費和專業代辦費用(如選擇委託代理人的話)。
政府官方規費
以下費用根據香港知識產權署官方資料整理,所有費用以港幣計算,查核日期:2025年。
[Table:3]
繳費方式
- 親身遞交:可使用八達通、現金或支票(支票抬頭為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」)
- 郵遞提交:請勿以現金繳費,需使用支票
- 電子提交系統(efiling.ipd.gov.hk):可接受信用卡付款,全日 24 小時可提交
自行申請 vs 委託代辦:商標註冊費用比較
[Table:4]
需要注意的是,選擇代辦服務時要留意「已包政府費」還是「另收政府費」,兩者的實際支出差距明顯。建議申請前逐項確認報價細節,避免隱藏收費。
香港商標註冊流程:逐步拆解
從提交申請到取得商標證書,整個過程通常需要 6–8 個月(無異議的情況下)。以下逐步說明每個階段。
第一步:提交申請前準備
在正式申請前,完成以下準備工作:
- 進行商標查詢:如上一節所述,先透過網上系統或官方查索服務,確認商標未被他人搶先申請。
- 確定尼斯分類:根據你的業務範圍,選定需要申請的類別編號,並準備貨品或服務清單說明。
- 準備商標圖樣:商標必須以書寫或繪圖方式清晰表述。若商標包含顏色,須以彩色版本提交;若聲稱特定顏色為商標要素,圖示必須呈現該顏色。
- 確認申請人資格:申請人可以是個人、公司或合夥商號,但需要能夠擁有財產的法律主體。
第二步:填寫並提交表格第 T2 號
正式申請需填寫表格第 T2 號(商標申請表格),並連同申請費用一同提交。
提交方式有兩種:
- 網上提交:透過知識產權署電子提交系統(efiling.ipd.gov.hk),全日 24 小時可提交,可以信用卡付款。
- 親身或郵遞提交:地址為「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213 號胡忠大廈 24 樓知識產權署商標註冊處」,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45 分。
重要提示:表格一經提交,只允許輕微的文書錯誤修正,重要內容不可大幅更改。申請前必須仔細核對所有資料。
第三步:知識產權署進行形式審查
提交後,知識產權署首先會進行形式審查,確認申請文件是否完整、符合格式要求。若資料不全,知識產權署會要求申請人在發出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修正。
第四步:實質審查
通過形式審查後,進入實質審查階段。知識產權署的審查人員會評估:
- 商標是否具備足夠的顯著性(能夠區分不同商戶)
- 商標是否只是貨品或服務的描述性詞彙(如構成描述,會被提出反對)
- 商標是否與現有已申請或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相似(若構成衝突,同樣會被提出反對)
若審查人員提出反對意見,申請人可在接獲通知後的指定期限內(一般為三個月)回應,提交陳述說明商標的顯著性、差異性,或申請進行聆訊。
常見被拒的原因包括:
- 商標只是描述性詞彙(如「優質」、「快速」、「香港」)
- 與現有已申請或已註冊商標過於相似
- 商標缺乏足夠的顯著特性,無法區分不同商戶
- 商標含有欺騙性或違反公共道德的元素
第五步:商標公告及異議期
商標申請通過實質審查後,知識產權署會在《香港知識產權公報》公告該申請,進入為期三個月的異議期。
在此期間,任何第三方(例如認為你的商標侵犯其商標權的人士)可提出正式反對,需在公告日期起計三個月內提交反對通知。若收到反對,你可以選擇撤回申請,或提交反陳述繼續爭取。
若三個月內無人提出反對,或反對不成立,你的商標便可正式完成註冊。
第六步:獲發商標註冊證明書
商標成功完成所有程序後,知識產權署會向申請人發出商標註冊證明書,並將商標詳細資料記入官方商標註冊紀錄冊。
重要提醒: 商標的法律效力以提交申請當日為起計日期,並非發出證書的日期。這意味著,你的商標所有人權利,從遞交申請那一刻起便已追溯生效。
香港商標註冊續期:別讓商標白白失效
商標有效期:10 年,可無限期續期
根據香港《商標條例》,註冊商標首次有效期為 10 年,以提交申請當日起計。此後,每次繳付續期費用,均可再獲 10 年保護。只要持續續期,商標理論上可以無限期維持有效。
這是商標與其他知識產權(如專利)的重要區別。專利有最長年期限制,但商標只要持續使用並按時續期,便可永久保護你的品牌。
商標續期費用
[Table:5]
續期申請可在商標到期前六個月內提交。若錯過正常續期期限,知識產權署設有寬限期(一般為到期後六個月),但需額外繳付附加費。寬限期一旦過去,商標便會失效,需重新申請(且不保留原有申請日期的優先權)。
建議做法:在商標到期前 6–12 個月便開始處理續期手續,避免因業務繁忙而錯過期限。可設定日曆提醒,或委託商標代理人代為跟進。
不使用商標的風險:撤銷危機
商標成功註冊並不等於可以置之不理。根據香港《商標條例》,若已註冊商標在連續三年內沒有在香港實際使用,任何第三方均可申請撤銷該商標的註冊。
「使用」的標準,是指在香港市場上,就已申請類別的貨品或服務,實際使用該商標。換句話說,若你只是「存而不用」,即使已有商標在手,你的保護也隨時可能被取走。
建議的做法是定期保留商標使用的證明文件,包括:廣告材料、社交媒體帖文、產品包裝、銷售發票、商業合同等,確保在需要時可以清楚舉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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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 FAQ
Q:公司名稱等於商標?
不等於。公司名稱在公司註冊處登記,商業名稱在商業登記署登記,而商標則需向知識產權署的商標註冊處另行申請。三者完全獨立。即使你的公司名稱已在公司註冊處成功登記,你仍沒有以該名稱作為商標的專有使用權。另一間公司可以用相同或近似名稱申請商標,並對你提出侵權追究。
Q:可以自行申請商標,不用代理人嗎?
可以。知識產權署接受個人或公司直接提交申請,不強制委託代理人。不過,商標審查涉及一定的法律判斷,若申請人不熟悉商標法規,自行申請的失敗率較高。特別是商標情況較複雜(例如圖案商標、多類別申請、商標較為獨特)的情況,建議尋求商標代理人的專業意見,以提高成功率並節省時間。
Q:香港商標能在中國大陸保護嗎?
不能。香港商標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效,並不延伸至中國大陸。若你的業務在內地市場有業務,必須另外透過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(CNIPA)的商標局提交申請,在中國大陸進行獨立的商標申請。有跨境業務的企業,更可以考慮透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(WIPO)的馬德里系統,一次申請同時在多個國家或地區保護你的商標。詳情可參考 WIPO 官方說明(https://www.wipo.int/madrid/zh/)。
Q:申請被拒怎辦?
申請被拒(知識產權署提出反對意見)並不等於終點。你有以下選擇:
- 在知識產權署通知書發出後的指定期限內(通常為三個月),提交書面陳述回應,說明商標的顯著性或與其他商標的差異。
- 申請與知識產權署聆訊人員進行正式聆訊,親自陳述你的立場。
- 修改商標設計,以全新申請重新提交。
未能在限期內回應,申請則視為放棄。需要注意的是,重新申請不會保留原有的申請日期優先權。
Q:商標申請期間可以使用™符號嗎?
可以。在申請進行中(即已提交但尚未完成審查)的階段,申請人可在商標旁使用™符號,表示商標處於申請狀態。一旦商標成功完成註冊,便可改用®符號,代表已受法律正式保護。
Q:什麼是商標的「優先權」申請?
若你已在《巴黎公約》或世貿組織的成員國或地區,就相同貨品或服務提交了商標申請,在申請日起六個月內向香港提交同一商標的申請,可以主張「優先權」,以原申請日期作為香港申請的起算日期。這對於已在海外申請商標的企業在港擴張時尤為有用。
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
- 香港知識產權署(IPD)官方申請指引:https://www.ipd.gov.hk/tc/trade-marks/apply-for-a-trade-mark/how-to-apply-to-register-a-trade-mark/index.html
- 香港知識產權署表格及費用:https://www.ipd.gov.hk/tc/trade-marks/forms-and-fees/index.html
- 香港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— 商標有效期:https://www.ip.gov.hk/tc/types-of-ip/trade-marks/duration/index.html
- 香港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— 進行商標檢索:https://www.ip.gov.hk/tc/types-of-ip/trade-marks/search/index.html
- 知識產權署 — 提交申請前須考慮事項:https://www.ipd.gov.hk/tc/trade-marks/apply-for-a-trade-mark/before-you-apply/index.html
- 知識產權署網上檢索系統:https://esearch.ipd.gov.hk
- 知識產權署電子提交系統:https://efiling.ipd.gov.hk











